关于做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凯发娱发k8官网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3-12-0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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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管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监管内容

1.《汽车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签订情况。

2.《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产品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参数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参数一致情况。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区要高度重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安全督导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给企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扎实推进工作。有关县区要加大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监管,对生产一致性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虚假开具合格证、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逐级上报工信部依法处理。期间,省经信厅将按照一定比例抽查企业,有关县区要督促企业做好迎检准备。

3.按时报送总结。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本次道路机动车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2月6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材料、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盖章报送至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关于做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安全督导的通知.docx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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